导读:
2025年8月8日,《欧洲媒体自由法》(The 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EMFA)在整个欧盟生效,标志着欧洲在支持媒体行业独立和多元发展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该法案为公共服务媒体(public service media)提供了重要保障措施,包括使得媒体品牌在智能电视等设备上对用户可见,允许媒体服务获取用户数据,保护新闻消息来源,设立新的媒体委员会(Media Board)为法案实施提供专业指导等等。
欧洲广播联盟(EBU)法律与政策总监理查德·伯恩利(Richard Burnley)表示,“我再怎么强调《欧洲媒体自由法》(EMFA)引发的期待与希望都不为过。媒体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基石。如今我们期待欧盟成员国切实履行该法案的各项规定,确保媒体行业能抵御政治干预,这对维护欧盟的抗压能力与主权至关重要。法案还特别强调并保障公共服务媒体在团结民众、传递信息、普及教育和提供娱乐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媒体自由法》第5条为公共服务媒体提供了保障,防止其运营受到政治干预,并规定了稳定、充足和可预测的资金。此外,第18条为大型科技平台设定了新要求,包括在限制或删除受监管的媒体内容之前必须做到透明和程序保障。然而,这些措施都需要欧盟委员会给出明确指导,并且需要有效执行。如果平台不做出回应,欧盟委员会必须采取更加强硬的行动。 理查德·伯恩利继续说道,“随着新规正式生效,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为成员国提供法律阐释和应用指导”“这是过去几十年来欧盟媒体立法中最为关键的一部。欧洲广播联盟将与各成员及监管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在整个欧洲范围内实现统一且有效的执行。欧盟和各成员国必须让这项改革真正发挥作用。”在关注大局的同时,欧洲广播联盟将重点始终放在有效的、可操作的实施上,确保各成员能够顺利应用新规,这与欧洲广播联盟的倡导工具包PSM指南针(PSM Compass)相辅相成。
什么是《欧洲媒体自由法》?
《欧洲媒体自由法》旨在推动欧盟形成自由、多元和运作良好的内部媒体市场。欧洲立法者为这项立法选择了法规(regulation)的形式,因此可以直接适用于每个欧洲国家,而非不具有直接适用性的指令(Directive)形式。 在法律依据方面,该法规基于《欧盟运行条约》(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TFEU)的“内部市场”条款,即“旨在建立一个无边界的区域,确保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该法规的法律依据引发了欧盟及其成员国之间权力分配的根本性问题。目前欧洲仍存在分歧,比如匈牙利已向欧盟法院提起了法律诉讼,旨在废除《欧洲媒体自由法》。 在法规内容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保护编辑独立性;保护新闻来源,包括防止使用间谍软件;确保公共服务媒体的独立运作;提高媒体所有权的透明度;保护媒体免受大型在线平台不合理的在线内容删除;在设备和界面上引入媒体服务的用户定制权;保证媒体服务提供商和在线平台国家广告的透明度;提高媒体服务提供商和广告商受众测量的透明度等。 在立法进程方面,《欧洲媒体自由法》于2022年9月由欧盟委员会提议,2024年3月经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2024年5月起逐步在欧盟国家生效,其关键条款2025年8月8日开始生效。一些剩余条款将于2027年5月8日生效,主要涉及用户在设备和接口上定制媒体产品以及控制对媒体服务的访问的权利。
为了纪念《欧洲媒体自由法》(EMFA)生效,欧洲议会副主席Sabine Verheyen和文化与教育委员会主席Nela Riehl发表了声明。 欧洲议会审查法律实施情况工作组主席Sabine Veheyen表示,“2025年8月8日EMFA正式生效,这是欧盟新闻自由的里程碑。但其真正价值,当以实际行动而非言语来衡量。真正的工作才刚刚开始:确保每个成员国充分和忠实地执行《欧洲媒体自由法》。媒体自由是不可协商的,它是我们民主的支柱”。 文化和教育委员会主席Nela Riehl表示:“《欧洲媒体自由法》为欧洲保护新闻自由和新闻工作设定了基准,这是一项伟大的成就。但唯有我们坚守践行,它才有意义。”“我看到欧洲不同地区新闻自由程度的下降,呼吁所有成员国尽职尽责地执行这一法案。”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沈雅婷编译自欧洲议会、欧洲广播联盟、欧洲视听观察官网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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